格隆汇9月15日丨中国金属利用(01636.HK)宣布,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湖北融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("湖北融晟")接获由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("法院")颁布、关于湖北融晟为准备其拟进行之破产重整申请而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相关条文项下预重整程序提交之破产预重整("预重整"))申请、日期为(i)2023年9月12日的法院法院决定书; 及(ii)2023年9月12日法院给湖北融晟之通知书(统称"法院文件")。
根据法院文件,法院经考虑湖北融晟、其相关主要债权人、意向投资人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等的意见后,决定对湖北融晟进行预重整并经湖北融晟与其主要债权人协商后,指定湖北公顺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之临时管理人。
董事会认为,预重整以及其拟进行之破产重整申请(统称"湖北融晟债务重整")在法院批准下将获得平台与相关债权人重整其现有的债务。董事会预期,湖北融晟债务重整(倘成功实施)将减少湖北融晟的债务、释放湖北融晟目前持有的优良资产内在价值及经营潜力,并允许湖北融晟充分利用该等资产提升实现盈利的能力。尽管湖北融晟目前在偿还债务方面面对困难,惟董事会认为(i) 湖北融晟持有的资产具有战略价值;(ii) 湖北融晟拥有技术能力背景优势;及(iii)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十四五规划,湖北融晟所在的生产及回收行业在中国获看好。於湖北融晟债务重整后,董事会相信,湖北融晟将能继续持续经营,并改善湖北融晟及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。此外,透过湖北融晟债务重整,并且希望出于社会责任,公司希望维护湖北融晟员工的福利,并为当地社区作出贡献。
在法院酌情下,湖北融晟债务重整可涉及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协调债权人之间磋商,以制定湖北融晟债务重整计划。据公司了解,直至湖北融晟债务重整结束为止,湖北融晟可继续其业务营运。
尽管进行湖北融晟债务重整,董事会拟继续专注于集团的现有业务。监于上述情况,董事会认为,公司凭藉充足营运水平及足够价值资产支持其业务,将能继续进行实质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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